1.
本件拍賣標的現為雜草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捌拾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4.
本標別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變更林邊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107‧12‧
5.
農業區,法定使用規定及限制請投標人自行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
6.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投標:HTTP://WWW‧T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