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金拍 113雄金職未9

高雄市三民區鼎泰段一小段61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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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8 ~ 2024/07/07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74
保證金:
14.8
總坪數:
3.5
坪單價:
21.2萬/坪
持分地坪:
3.5 坪
總現值:
68.1 萬
拍後增值:
-5.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泰段一小段 618地號,面積 69.3 m2,持分 1/6,74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2/21,總底價 115.4萬,保證金 23.1萬,坪單價 33.1萬/坪,流標
2拍,2024/3/13,總底價 92.4萬,保證金 18.5萬,坪單價 26.5萬/坪,流標
3拍,2024/4/2,總底價 74萬,保證金 14.8萬,坪單價 21.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112年12月5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明:618地號土地位於金鼎路408巷2弄2號至5號房屋後方,土地雜草林木叢生。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未提債務人分管約定,拍定後不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依112年12月5日鑑價報告記載:標的物無直接連通對外之道路,需藉由鄰房防火巷通道進入。
3.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柒拾肆萬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5.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6.
優先承買: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對其共有物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7.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利用限制及其他規範、如有非拍賣之建物其坐落基地權源、拍賣土地與地上物法律關係、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該費用及地價繳清事宜。
8.
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高雄市 三民區 鼎泰段一小段 618地號
69.3 m2 × (1/6) × 59,000 元 - 74 萬元
= -5.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4/30
1拍 不點交
20.1 坪 / 238 萬
2024/5/14
1拍 不點交
39.1 坪 / 1,100 萬
2024/5/22
1拍 不點交
7.6 坪 / 215 萬
2024/5/29
1拍 點交
90.8 坪 / 2,01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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