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2聖46908乙

新竹縣新豐鄉後湖段坡子頭小段31-1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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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0.5
保證金:
0.1
總坪數:
0.1
坪單價:
3.1萬/坪
持分地坪:
0.1 坪
總現值:
0.3 萬
拍後增值:
-0.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後湖段坡子頭小段 31-1地號,面積 100 m2,持分 39/8064,0.5 萬
(特定農業區 甲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6,總底價 0.7萬,保證金 0.1萬,坪單價 4.8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0.6萬,保證金 0.1萬,坪單價 3.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3)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賣之土地作水溝使用(據鑑價報告記 載,為灌溉用溝渠)。本件係拍賣債務人所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 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 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 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3.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 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新豐鄉 後湖段坡子頭小段 31-1地號
100 m2 × (39/8064) × 7,200 元 - 0.5 萬元
= -0.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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