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法院 112癸24575一

雲林縣古坑鄉樟湖段51-634地號

3拍 點交 待拍
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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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下午 02: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25.2
保證金:
185.1
總坪數:
8,097.9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8,097.9 坪
總現值:
1,204.7 萬
拍後增值:
279.5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樟湖段 51-634地號,面積 26,770 m2,持分 1/1,925.2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27,總底價 1,445.6萬,保證金 289.2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據地政人員稱51-634地號與51-
2.
51trial51-
3.
59地號土地混合使 用,界線不明,其上種植檳榔樹,部分為小路,土地上之檳榔樹,依法為土地 之部分,惟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債務人查報,倘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 利,需買受人與收取權人自行協議補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 之法律關係請自理,故51-634地號土地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4.
他項權利: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5.
拍賣標的為耕地,私法人投標應將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 未附於投標書內者,投標無效。六、耕地承租人,需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 1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6.
7.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 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 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 開標之順序。
8.
應買人於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注意拍賣標的現況(如向主管機關查詢拍賣 土地之最新土地使用分區、及土地相關使用及法令限制等)及占有使用情 形是否與拍賣公告相符(如與拍賣公告所載不符,請速告知本院,俾利後 續處理)。
9.
拍賣之土地如有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等費用,拍定人 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惟應買人或承受人仍應自行查明,實 際欠繳數額應以主管機關之資料為準。
10.
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 利移轉證書。
土地增值 (1)
1.
雲林縣 古坑鄉 樟湖段 51-634地號
26,770 m2 × (1/1) × 450 元 - 925.2 萬元
= 279.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部分點交
2,121.7 坪 / 449.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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