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421建號建物查封時經現場履勘,屋內堆滿雜物,天花板木材嚴重脫落且有壁癌, 另據一樓稱頂樓亦有堆置421建號建物所有人之雜物,以上請投標人注意,建物拍定後點 交。
2.
242-8地號土地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現為榮民路165巷28號旁之防火巷,上有建物占用, 該建物不在拍賣範圍,且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實際占用情形以鑑界為準,並因係拍賣應 有部分,亦查無債務人現實占用情形,拍定後不點交。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 有無臨路,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 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3.
本件拍賣之建物,經依形式外觀及通常調查所得是否為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均已於附 表載明,惟本院之調查亦無法保證絕無前揭情事,故如有未記載之資訊,仍請投標人自行斟 酌查明,且因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 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5.
本件標的物第3479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標的物242-8地號土地依登記謄本記載,為法定空地,且據地政機關函覆稱,該土地為 421建號區分所有建物之基地,需併同移轉,方符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準 此,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附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