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金拍 113竹金職方2乙

新竹縣竹東鎮志學段193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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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6 ~ 2024/07/25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75.7
保證金:
35.2
總坪數:
101.6
坪單價:
1.7萬/坪
持分地坪:
101.6 坪
總現值:
97.4 萬
拍後增值:
-78.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no
no
法拍專員
經紀業:no
地 址:苗栗市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志學段 193地號,面積 2,015.7 m2,持分 1/6,175.7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244萬,保證金 48.8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195.2萬,保證金 39.1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175.7萬,保證金 35.2萬,坪單價 1.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法院於112年9月8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193地號土地上部分為菜園、部分為道路及雜林。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法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2.
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地政機關等申請,法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3.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壹佰柒拾伍萬柒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5.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6.
本件分甲、乙、丙三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任一標別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如有兩標別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六、優先承買權: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7.
應買資格:本件193地號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指依區域計畫法劃定為特定農業區、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森林區之農牧用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竹東鎮 志學段 193地號
2,015.7 m2 × (1/6) × 2,900 元 - 175.7 萬元
= -78.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3
3拍 不點交
89.7 坪 / 18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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