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債務人在場表示查封之建物為債務人及其家人自用,部分房間有漏水狀況,第五層滲漏較為嚴 重。建物外觀保養較差,對外聯通道路以1至2米防火巷道與忠義路連接,拍定後就建物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分管、占 用情形不明,拍定後土地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2.
土地編定之使用分區為商業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建號1209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 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 地之相關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