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2辰145275

臺中市霧峰區峰東段208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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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5 週四 上午 09:0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54.4
保證金:
46.4
總坪數:
21.3
坪單價:
7.3萬/坪
持分地坪:
21.3 坪
總現值:
134.3 萬
拍後增值:
-20.1 萬
梁宗豪
梁宗豪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業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臺中市 霧峰區 峰東段 208地號,面積 180 m2,持分 6/18,127.2 萬
2.
臺中市 霧峰區 峰東段 208-1地號,面積 1 m2,持分 6/18,0.8 萬
3.
臺中市 霧峰區 峰東段 219地號,面積 30 m2,持分 6/18,26.4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28,總底價 193萬,保證金 57.9萬,坪單價 9.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如備註欄所示
2.
拍賣條件:
3.
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4.
208地號使用分區為住宅區,208-
5.
219地號使用分區為商業區。 六、據查封筆錄及鑑價報告所載,208地號部分為庭院空地,部分有德維街11巷8號建物坐落,208-1地號為邊界圍牆之一部分,219地號為通行之巷道,建 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6.
拍賣土地之地上物所有人如主張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優先承買 權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具狀主張權利,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共 有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本件係合併拍賣,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 就標別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 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 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之標的。
土地增值 (3)
1.
臺中市 霧峰區 峰東段 208地號
180 m2 × (6/18) × 19,100 元 - 127.2 萬元
= -12.6萬元
2.
臺中市 霧峰區 峰東段 208-1地號
1 m2 × (6/18) × 19,100 元 - 0.8 萬元
= -0.2萬元
3.
臺中市 霧峰區 峰東段 219地號
30 m2 × (6/18) × 19,100 元 - 26.4 萬元
= -7.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3
1拍 點交
19 坪 / 334.5 萬
2024/5/9
2拍 不點交
59.1 坪 / 143 萬
2024/5/10
1拍 不點交
125.4 坪 / 1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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