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3南金職亥29

臺南市歸仁區媽祖廟段一小段1108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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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2 ~ 2024/07/21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6.6
保證金:
1.4
總坪數:
2.4
坪單價:
2.8萬/坪
持分地坪:
2.4 坪
總現值:
12.1 萬
拍後增值:
5.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交通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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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媽祖廟段一小段 1108地號,面積 188 m2,持分 1/24,6.6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6,總底價 10.2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4.3萬/坪,流標
2拍,2024/3/27,總底價 8.2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3.5萬/坪,流標
3拍,2024/4/17,總底價 6.6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現場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108地號土地為道路;另據鑑價報告記載,本案標的屬鄉村區交通用地,現況為道路通行使用。又本件僅拍賣債務人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請應買人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2.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陸萬陸仟元,以應買書狀最先到達本公司或法院者為優先,如無法分辨先後時,以抽籤決定。
3.
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4.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法院及本公司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投標人對於標的物請自行查明,審慎投標。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5.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6.
公司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1)
1.
臺南市 歸仁區 媽祖廟段一小段 1108地號
188 m2 × (1/24) × 15,400 元 - 6.6 萬元
= 5.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7
2拍 不點交
53.3 坪 / 36.9 萬
2024/5/7
2拍 不點交
39.6 坪 / 27.3 萬
2024/5/8
3拍 點交
177.3 坪 / 726.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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