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記載,本件拍賣標的現況如下,請應買人注意、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應買:
2.
226地號有多間建物座落其上,房屋門牌【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一段300巷76弄
3.
20號】全部建物占用土地,該等建物旁蓋有鐵皮車棚。另有房屋門牌【南崁路一段300巷
4.
80號】部份建物、【南崁路一段300巷90弄12號】建物占用土 地。
5.
上開建物非屬本件拍賣範圍,其坐落土地權源不明,由拍定人自行協商解決。
6.
226地號土地上是否存有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座落,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結果為準,請應買人自行注意、事先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有無建物或其他占用之物為 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8.
本件拍賣標的物上之建物,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並由 主張優先承買權利之人提出相關文件證明者,則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或其他亦主張 得優先承買之人對該第三人是否有優先承買權發生爭執時,就此須(由主張優先承買權 利之人)另行訴訟解決,並須待訴訟確定後始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六、226地號土地使用分區為南崁地區都市計劃(民國102年12月18日)乙種工業區,以上供 應買人參考,如有變更仍以主管機關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