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1公73904

新北市烏來區瀑布路31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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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1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6/1/14 週三 上午 09: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1,537
保證金:
308
總坪數:
938.7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0 坪
公告建坪:
938.7 坪
總現值: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938.7 坪
其他內容:
4層
陳潔于
陳潔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鑫享居
地 址: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二段60巷16號13-6樓

詳細法拍資料


建物 (3)
1.
新北市烏來區瀑布路31號,建號 27,持分 1/1,253 萬
一層:538.29合計:538.29 (1層樓鋼造商業用)
2.
新北市烏來區瀑布路31號,建號 28,持分 1/1,1,167 萬
一層:1042.83二層:956.31三層:204.33四層:114.06合計:2317.53 (4層樓加強磚造商業用)
3.
新北市烏來區瀑布路31號增建部分,建號 71,持分 1/1,117 萬
第一層:162.37頂層:84.94合計:247.31 (1層樓主要用途(空白)主要建材(空白))
拍賣紀錄 (7)
1拍,2024/4/17,總底價 2,370萬,保證金 474萬,坪單價 2.5萬/坪,停拍
停拍,2024/4/1,停拍
1拍,2024/5/15,總底價 2,370萬,保證金 474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4/6/12,總底價 2,133萬,保證金 427萬,坪單價 2.3萬/坪,得標
3拍,2025/9/17,總底價 1,920萬,保證金 384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應買,2025/9/22~2025/12/21,總底價 1,920萬,保證金 384萬,坪單價 2萬/坪,停拍
停拍,2025/12/15,停拍
法院筆錄 (20)
1.
本件拍賣標的
2.
28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為新北市烏來區西羅岸段
3.
923-1地號土地, 係債務人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向新北市烏來區公所承租土地興建之建物。標的27建號 建物為地上1層之建物,原為債務人作為經營表演會場使用,現已停止營業,有水沒電,牆角有 漏水情形;標的28建號建物為地上4層樓建物,原為債務人作為營業使用,現已停止營業,天花 板及牆角有嚴重漏水、牆壁油漆剝落等情形,其中1樓為接待處、出入口及機房,2樓為辦公 室,3樓為商場,4樓為餐廳使用;屋內留有桌椅、音響設備等營業器具與雜物;其中標的27建 號建物即表演廳無獨立出入口,與28建號建物之餐廳、商場之出入口相通,進出表演廳須由餐 廳之出入口進出;標的71建號建物位於27建號建物樓頂,做為控音室使用。上開建物均無配賦 停車位。依新北市新店地政事務所112年7月19日新北店地登字第1125891152號函所載,71建號 建物占用922地號面積頂層10.66平方公尺;占用922-1地號面積頂層0.53平方公尺;占用923地 號面積第一層139.86平方公尺、頂層56.70平方公尺;占用923-1地號面積頂層0.28平方公尺; 占用942-1地號面積第一層8.39平方公尺;占用942-5地號面積第一層1.93平方公尺;占用1012-1地號面積頂層0.58平方公尺;占用1012-3地號面積第一層12.19平方公尺,頂層16.19平方公 尺。據債務人陳報稱71建號建物有部分無權占用
4.
922-1及942-5地號土地之情形,衡情應為 原始起造人越界建築所占用。本件拍賣均不包含上開建物坐落之土地,應買人須自行解決土地 及其上建物之法律關係。
5.
本件拍賣標的經向主管機關查詢有無海砂屋、地震或火災受創及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等足 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經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民國111年7月26日新北工建字第1111403225號函 覆,旨揭建物未向該局申請辦理震災後建築物危險分級及評估之紀錄,故是否為地震受創建築 物,無相關資料可稽;另查截至111年7月25日止,旨開建築物無申請新北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 土建築物申請報備案件;經新北市政府消防局111年7月28日新北消指字第1111403093號函覆, 自105年1月1日至111年7月25日止未曾受理火災案件紀錄;經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111年7 月28日新北警店刑字第1114135923號函覆,查無有非自然死亡情事之相關資料。另債權人債務 人若有影響交易之情事,應檢附相關文件到院以利發布公告。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 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6.
依新北市烏來區公所111年11月1日新北烏產字第1113106214號及112年4月17日新北烏產字 第1123086074號函覆所示,債務人就系爭建物向新店市烏來區公所承租新北市烏來區西羅岸段9
7.
923-
8.
924-
9.
942-
10.
942-
11.
1012-
12.
1012-3地號土地之共同租約,已經新 北市政府110年12月23日新北府原經字第1102475910號函核准續租,租期自110年6月10日起至11 9年6月9日止。依新北市烏來區公所112年12月25日新北烏土字第1123100559號函所示,113年租 金將分第1(1-6月)、2(7-12月)開單通知繳納(分別應於6月及12月繳納),並將以當時土地公告 地價計算為準,故目前尚無從計算應繳納金額,僅提供112年度租金供參(第
13.
2期各新臺幣12 3,443元),債務人自109年至112年累計欠繳共新臺幣641,898元。再依新北市烏來區公所114年8 月13日新北烏土字第1143033172號函所示,債務人114年度第一期租金(114年1月1日至114年6月 30日)為新臺幣127,450元,應繳納期限為114年6月30日,至今尚未繳納。自109年至114年第一 期積欠租金共新臺幣1,024,248元,滯納違約金共計新臺幣563,281元,合計共新臺幣1,587,529 元。惟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欠繳租金之數額以保自身權益。
14.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113年3月12日原民土字第1130010723號函所載,本件拍賣建物坐落新北 市烏來區西羅岸段
15.
923-
16.
942-
17.
942-
18.
1012-
19.
1012-3地號等6筆土地,為該會經管之 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倘經新北市政府督同公所查明確屬無權占用,則請新北市政府依「各機關 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訂定「原住民保留地相關業務標準作 業程序-地方政府辦理國有原住民保留地占用處理之標準作業程序」辦理,並登錄於原住民族委
20.
抵押權拍定後均塗銷。
鄰近待拍
2026/1/29
1拍 點交
587.2 坪 / 3,2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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