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地政人員指界時稱:873地號土地上有建物、樹木等,882地號(道路用地-尚未徵收之公 共設施保留地)土地上部分有建物,餘為道路。本件拍賣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債務人未 陳報共有人間有分管契約,拍trial。
3.
拍賣之土地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時,需就其有trial其他標的trial但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 應有部分不得行使優買權時,拍定人不得拒買剩餘標的。六、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由本院定期通知到院協調,協調不成時,按原有持 分比例共同承買。但得標人如trial,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