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土地現況經會同地政人員履勘,部分為草地、樹林地;部分為鐵皮建物占用,據債權人陳報建物非供人居住使用,前開建物所有人及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均不明,且非屬本件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本件拍賣不動產均係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楊梅都市計畫(民國62年9月14日)兒童遊樂場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住宅區,僅供應買人參考,切確使用分區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3.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