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金拍 112桃金職七243

桃園市中壢區山下段188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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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35.5
保證金:
67.1
總坪數:
114.1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114.1 坪
總現值:
188.6 萬
拍後增值:
-146.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陳俊穎
陳俊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順發法拍
地 址:桃園市大溪區康莊路三段707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中壢區 山下段 188地號,面積 4,317 m2,持分 1/27,141.5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中壢區 山下段 306地號,面積 5,865 m2,持分 1/27,194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13,總底價 524萬,保證金 105萬,坪單價 4.6萬/坪,流標
2拍,2024/4/3,總底價 419.2萬,保證金 83.9萬,坪單價 3.7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參112‧12‧7查封筆錄。188地號土地:有水池(有養鴨)、鐵皮占用。306地號土地:磚造房屋(門牌號碼:桃園市中壢區月桃路一段399號)、鐵皮占用,雜林地、堆放物品。
2.
本件拍賣標的土地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
3.
本件拍賣土地之地上建物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之規定,建物所有權人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始就建物坐落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或其他得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否認該建物所有權人之優先承買權時,須由主張優先承買之建物所有權人提起訴訟解決,並待訴訟確定後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另本項次之優先承買權優先於前項次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且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亦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4.
拍賣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此緣由請求撤銷拍定。
5.
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中壢區 山下段 188地號
4,317 m2 × (1/27) × 5,000 元 - 141.5 萬元
= -61.6萬元
2.
桃園市 中壢區 山下段 306地號
5,865 m2 × (1/27) × 5,000 元 - 194 萬元
= -85.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3 ~ 2024/8/2
應買 不點交
48.1 坪 / 1,11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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