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2板金職一480甲

新北市三峽區成福段成福小段716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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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9
保證金:
17.8
總坪數:
508.1
坪單價:
0.2萬/坪
持分地坪:
508.1 坪
總現值:
251.9 萬
拍後增值:
162.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成福段成福小段 716地號,面積 5,039 m2,持分 1/3,89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13,總底價 139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2拍,2024/4/3,總底價 111.2萬,保證金 22.3萬,坪單價 0.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本件甲標土地(716地號)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716地號土地位於電線桿210=47低/B5318FA351北北西260米,雜林地。本件係拍賣上開土地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甲標土地(716地號),使用分區為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使用移轉有無限制拍賣請逕洽主管機關,拍定後不得以使用移轉受有限制主張撤銷拍定。另該土地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般私法人不得承買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法院依法得撤銷拍定。
3.
本件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如有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
4.
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5.
若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之事由,而其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標的拍定日或拍定日前,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經繳交之款項,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6.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7.
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三峽區 成福段成福小段 716地號
5,039 m2 × (1/3) × 1,500 元 - 89 萬元
= 162.9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1,847.2 坪 / 2,411.2 萬
2024/5/2
3拍 不點交
204.4 坪 / 35.3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39 坪 / 4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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