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金拍 113彰金職日12二

彰化縣田尾鄉福新段817地號

3拍 不點交 待拍
4.5
  • 26 點閱
  • 0 列管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4.5
保證金:
0.9
總坪數:
6.2
坪單價:
0.7萬/坪
持分地坪:
6.2 坪
總現值:
5.5 萬
拍後增值:
1 萬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福新段 817地號,面積 1,387 m2,持分 2/135,4.5 萬
拍賣紀錄 (2)
1拍,2024/3/20,總底價 7萬,保證金 1.4萬,坪單價 1.1萬/坪,流標
2拍,2024/4/10,總底價 5.6萬,保證金 1.1萬,坪單價 0.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本件817地號土地部分為雜草空地、部分種植觀賞樹木,並有廢棄房舍坐落;債權人代理人稱標的物為共有人所有、使用。
2.
以上等情,法院及本公司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本件土地範圍、使用現況及通行權限,上開地上物、作物均非本件拍賣範圍,使用本件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件不動產拍賣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3.
本件不動產未設定抵押權。
4.
優先承買權: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2‧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除債務人外),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執行法院,有優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3‧依地政回函所載本件817地號土地係農地重劃區之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其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如下:
5.
出租耕地之承租人。
6.
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
7.
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
8.
本件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規定之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4條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另土地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六、本件「依標別順序」開標,如其中1標或數標拍賣所得價金,扣繳稅捐後,足敷清償債權總額及執行費用時,他標「即不拍賣」,亦不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得於拍定前到場或具狀指定應拍賣或拍定之標的,否則即由法院逕裁量指定。投標人或拍定人對前開指定或裁量結果不得異議。
9.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田尾鄉 福新段 817地號
1,387 m2 × (2/135) × 2,700 元 - 4.5 萬元
= 1萬元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彰化縣田尾鄉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