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木100757

桃園市觀音區廣興段77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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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8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98.1
保證金:
59.7
總坪數:
37.3
坪單價:
8萬/坪
持分地坪:
37.3 坪
總現值:
163.8 萬
拍後增值:
-134.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乙種工業區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廣興段 776地號,面積 3,695.3 m2,持分 2/60,298.1 萬
(乙種工業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20,總底價 372.6萬,保證金 74.6萬,坪單價 10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標的土地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上有一三合院,門牌號碼為 廣興一路300號,其餘部分為空地、雜樹林及破敗之紅磚建物。惟其使用土 地權源不明,地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自行解決土 地使用關係,實際使用狀況,請投標人仍應自行至現場瞭解後俾決定是否 應買。
2.
拍賣之標的物均係應有部分,債務人復未基於分管契約而實際占用特定部 分,拍定後不點交。
3.
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 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4.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 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六、本件如有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及地上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 第104條、第107條、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項規定, 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經法院審核許可後,則有優先承買權;又若優先承
土地增值 (1)
1.
桃園市 觀音區 廣興段 776地號
3,695.3 m2 × (2/60) × 13,300 元 - 298.1 萬元
= -134.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31.7 坪 / 132.5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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