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標的物725地號、1557建號、1575建號於民國112年6月30日查封時,查封標的物係債務人與 家屬自住,並出租予臺灣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融潤企業有限公司,據租賃契約書所載, 租賃期限均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至民國122年12月31日止,每月分別為租金三千元整及四千元 整,且有B2-
2.
46停車位,另大樓管理員稱未欠繳管理費(管理費每月4617元)。惟實際使用情 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本件不動產依「標別」分別拍賣,依編號順序依序開標,如有一宗或數宗不動產拍賣所得價 金已足清償債權額、土地增值稅及債務人應負擔之費用時,其餘部分縱有投標,亦不予拍 定,但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於開標前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六、本件標的物725地號、1557建號、1575建號是否有停車位及積欠管理費,請投標人自行查 明,如有爭執請依實體訴訟解決。
9.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 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10.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 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