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法院 112一144521三

臺中市清水區銀聯段1535-3地號

1拍 部分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595
  • 55 點閱
  • 2 列管
  • 2024/3/1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17 週三 下午 01: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95
保證金:
178.5
總坪數:
19.4
坪單價:
30.6萬/坪
持分地坪:
19.4 坪
總現值:
167.7 萬
拍後增值:
-427.3 萬
蕭若穎
蕭若穎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臺中市 清水區 銀聯段 1535-3地號,面積 215 m2,持分 1/4,495 萬
2.
臺中市 清水區 銀聯段 1535-14地號,面積 42 m2,持分 1/4,100 萬
拍賣紀錄 (1)
停拍,2024/4/10,停拍
法院筆錄 (3)
2.
標別
3.
標別一拍賣建物由債務人自住。建物一樓與同路139號、143號房屋一樓打 通使用,於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標別一附表編號2之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 記,且該建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 危險。
4.
標別二土地1為標別一建物後方空地,土地上有債務人種植之果樹、盆栽, 果樹、盆栽均不在拍賣範圍,土地於拍定後點交。六、標別三土地查封時,土地1上有飛曜廣告公司搭建之松濤硯樣品屋,據銷售 員稱係向地主承租,土地2為樣品屋前之空地。標別二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 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就其共有標的有優先承買 權。惟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就拍定時本標別其所共有之全部拍賣 標的一併承買,不得僅就標別中之單一拍賣標的單獨行使優先承買權;應 買人應注意如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可能僅取得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後剩餘之標的。
土地增值 (2)
1.
臺中市 清水區 銀聯段 1535-3地號
215 m2 × (1/4) × 26,100 元 - 495 萬元
= -354.7萬元
2.
臺中市 清水區 銀聯段 1535-14地號
42 m2 × (1/4) × 26,100 元 - 100 萬元
= -72.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點交
44.9 坪 / 324 萬

相關售屋案件



以上資料由司法院台中市清水區法拍屋公告整理而成,若有遺誤概以法院為準,本站不負任何相關責任。
載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