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日12二

雲林縣水林鄉東陽段461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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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43.6
保證金:
68.7
總坪數:
102.7
坪單價:
3.3萬/坪
持分地坪:
102.7 坪
總現值:
245.1 萬
拍後增值:
-98.5 萬
楊雅筑
楊雅筑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灣不動產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217號8樓之6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461地號,面積 275.5 m2,持分 1/6,47.8 萬
2.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462地號,面積 100.6 m2,持分 1/6,7.9 萬
3.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593地號,面積 369.3 m2,持分 1/2,192.1 萬
4.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11地號,面積 552.2 m2,持分 1/6,95.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3,總底價 429.3萬,保證金 85.9萬,坪單價 4.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據地政人員指界,拍賣之
2.
462地號土地相連,部分坐落多棟建物,部分為巷道,部分為空地;593地號土地部分坐落多棟建物,部分為空地;611地號土地部分坐落多棟建物,部分為巷道,部分為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查報,拍賣之土地之所有權為共有狀態,共有人間無分管約定,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且土地上有未併附拍賣之建物,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如:法定地上權、推定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請自理,故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3.
優先承買權:
4.
基地出賣時:地上權人、典權人或承租人(租地建屋)應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
5.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得標人為共有人之一(如係共同投標,需均為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各共有人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共有人優先承購共有不動產時,得標人或承受人對同標其餘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6.
他項權利:無。
7.
土地使用分區:
8.
611地號土地均為都市計畫內住宅區;462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屬於公共設施保留地。使用分區是否變更,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土地增值 (4)
1.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461地號
275.5 m2 × (1/6) × 11,000 元 - 47.8 萬元
= 2.7萬元
2.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462地號
100.6 m2 × (1/6) × 8,798 元 - 7.9 萬元
= 6.9萬元
3.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593地號
369.3 m2 × (1/2) × 6,500 元 - 192.1 萬元
= -72.1萬元
4.
雲林縣 水林鄉 東陽段 611地號
552.2 m2 × (1/6) × 6,500 元 - 95.8 萬元
= -3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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