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查封時,建物為債務人自用,一樓有雨遮增建,建物內部牆面部分有龜裂情形,拍定後建物連同 其基地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2.
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之權,如有多數人優先承買,以抽籤定之。
4.
建號504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 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 地之相關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