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3南金職亥51

臺南市下營區十六甲段274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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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 列管
  • 2024/4/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4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8
保證金:
4.2
總坪數:
13.6
坪單價:
1.5萬/坪
持分地坪:
13.6 坪
總現值:
15.3 萬
拍後增值:
-5.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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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9)
1.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地號,面積 135 m2,持分 725/24000,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1地號,面積 79 m2,持分 725/24000,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3.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2地號,面積 156 m2,持分 29/960,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4.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3地號,面積 433 m2,持分 725/24000,4.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5.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4地號,面積 182 m2,持分 29/960,2.4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6.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5地號,面積 208 m2,持分 29/960,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7.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6地號,面積 44 m2,持分 29/960,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8.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7地號,面積 38 m2,持分 29/960,0.8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9.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5地號,面積 850 m2,持分 3/392,3.2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總底價 26萬,保證金 5.2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11月14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編號1土地上有門牌紅毛厝35之3號建物坐落,編號2土地為道路,編號3土地為雜草地,編號4土地上有門牌紅毛厝37號建物坐落、部分空地,編號5至8土地上有門牌紅毛厝38號建物坐落,編號9土地上有門牌紅毛厝39號建物坐落。又據鑑價報告所載,編號1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之三層樓透天建物(門牌紅毛厝35之3號)坐落,編號2土地現況開闢為道路,編號3土地部分道路、部分雜草空地,編號
2.
5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平房建物(門牌紅毛厝37號)坐落,編號6至8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平房建物(門牌紅毛厝38號)坐落,編號9土地上有未保存登記平房建物(門牌紅毛厝39號)坐落。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情形、權源,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3.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均無抵押權設定。
4.
依土地謄本所載,均未會同申請,欠繳書狀費,繳清後發狀,請投標人注意。六、本件均僅就土地應有部分拍賣,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投標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部分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5.
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公司及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6.
本件拍賣之土地,其上之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前段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之規定,就拍賣土地有優先購買權,得於拍定後檢附證明文件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優先購買順位在土地共有人前。如經行使優先承買權,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部分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如就優先購買權之次序及存否有異議,應以實體確定判決為準。
7.
買受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本公司及法院處理。
8.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9.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10.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11.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
土地增值 (9)
1.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地號
135 m2 × (725/24000) × 3,400 元 - 2.4 萬元
= -1萬元
2.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1地號
79 m2 × (725/24000) × 3,400 元 - 0.8 萬元
= 0萬元
3.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2地號
156 m2 × (29/960) × 3,400 元 - 2.4 萬元
= -0.8萬元
4.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3地號
433 m2 × (725/24000) × 3,400 元 - 4.8 萬元
= -0.4萬元
5.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4地號
182 m2 × (29/960) × 3,400 元 - 2.4 萬元
= -0.5萬元
6.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5地號
208 m2 × (29/960) × 3,400 元 - 3.2 萬元
= -1.1萬元
7.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6地號
44 m2 × (29/960) × 3,400 元 - 0.8 萬元
= -0.3萬元
8.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4-7地號
38 m2 × (29/960) × 3,400 元 - 0.8 萬元
= -0.4萬元
9.
臺南市 下營區 十六甲段 275地號
850 m2 × (3/392) × 3,400 元 - 3.2 萬元
= -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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