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拍賣標的於本院民國112年11月24日現場查封時,標的物現況為雜木林 及空地,邊緣有建物小部分占用該地,惟據地政人員稱不確定是否真的有 占用,尚須鑑界方能確定,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依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條例規定,應買人必須具備原住民身分,並請於投標時提出證明文件(身份證或戶籍謄本)與 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116地號經重測後已改編為羅馬段53地號,使用分區為石門水庫水源特 定區計畫(民國87年8月25日)之住宅區,上開計畫案中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洽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等相關機關詢 問,俾決定是否應買,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理由請求撤銷拍定。六、本件土地上有建物座落,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建物非在本件拍賣範 圍之內,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建物所有權人洽商相關事宜。又如有地上 權或租地建屋之情形,則地上權人或承租人有優先承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