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2育67965

彰化縣芬園鄉楓坑段69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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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1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9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20
保證金:
64
總坪數:
978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978 坪
總現值:
342.4 萬
拍後增值:
22.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吳采凌
吳采凌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義諾房產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南投縣草屯鎮太平路二段17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彰化縣 芬園鄉 楓坑段 695地號,面積 1,673.9 m2,持分 396/4860,40 萬
2.
彰化縣 芬園鄉 楓坑段 696地號,面積 2,408.8 m2,持分 1/3,80 萬
3.
彰化縣 芬園鄉 楓坑段 699地號,面積 10,321.3 m2,持分 2/9,200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1,總底價 400萬,保證金 80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2)
1.
據地政人員指稱,本件土地均為雜木林,僅699地號接臨道路。另依鑑價報告所 載,本件土地地勢陡峻,出入道路僅3米寬,以上之情執行法院不為實體認定, 請投標人注意。本件均係拍賣土地應有部分,拍定後均不點交。
2.
本件如非共有人拍定,土地共有人得行使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按原有持分比例共同承買。惟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 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就其擁有應有 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 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或拍定 人如不願意將非共有標的讓由共有人一併承買時,共有人僅得就共有部分 承買,其他標的仍歸拍定人或承受人買受。
土地增值 (3)
1.
彰化縣 芬園鄉 楓坑段 695地號
1,673.9 m2 × (396/4860) × 2,400 元 - 40 萬元
= -7.3萬元
2.
彰化縣 芬園鄉 楓坑段 696地號
2,408.8 m2 × (1/3) × 1,000 元 - 80 萬元
= 0.3萬元
3.
彰化縣 芬園鄉 楓坑段 699地號
10,321.3 m2 × (2/9) × 1,000 元 - 200 萬元
= 29.4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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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5/2
3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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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2 坪 / 89.6 萬
2024/5/7
2拍 不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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