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2荒30341

臺北市萬華區龍山段二小段25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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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7/27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7/30 ~ 2024/10/29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4
保證金:
16.8
總坪數:
0.5
坪單價:
172.2萬/坪
持分地坪:
0.5 坪
總現值:
62.4 萬
拍後增值:
-21.6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商業區
邱冠橙
邱冠橙
法拍專員
經紀業:七盞燈(股)公司
地 址:台北市內湖區新明路355號地下一層之20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臺北市 萬華區 龍山段二小段 251地號,面積 733 m2,持分 22/10000,84 萬
(第三種商業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5/21,總底價 130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266.5萬/坪,流標
2拍,2024/6/18,總底價 104萬,保證金 21萬,坪單價 213.2萬/坪,流標
3拍,2024/7/23,總底價 84萬,保證金 16.8萬,坪單價 172.2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拍賣標的251地號土地上坐落有門牌號碼臺北市萬 華區和平西路3段
2.
189-1號5層樓住商大樓(艋舺財神大樓),基地 坐落範圍為從上開建物開始至西園路1段212巷至文琴熱炒(無門牌)等範 圍;其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
3.
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2年4月28日北市都授建字第1123026344號函文 所示,標的251地號土地係70使字第20號使用執照(68建(雙園)(理)字第9號 建築執照)之建築基地。
4.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若土地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土地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 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本 件因係拍賣建物之基地,故依民法物權篇施行法第8條之5第3項規定,專有 部分之所有人即建物所有人無基地應有部分或基地應有部分不足者,於按 其專有部分之面積比例計算其基地之應有部分之範圍內,有優先承買權, 其權利並優先於其他共有人,如有多數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 權,則按專有部分比例承買之,專有部分之所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後剩餘 之權利範圍,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不得拒絕買受或承買。
5.
本件拍賣標的物倘非共有人拍定,須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嗣程 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6.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臺北市 萬華區 龍山段二小段 251地號
733 m2 × (22/10000) × 387,067 元 - 84 萬元
= -21.6萬元
鄰近待拍
2024/8/6
特拍 不點交
18.8 坪 / 5,294 萬
2024/8/7
1拍 不點交
0.6 坪 / 42 萬
2024/8/27
2拍 不點交
0.2 坪 / 27.2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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