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2板金職九386

新北市樹林區備內段804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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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
保證金:
4
總坪數:
0.6
坪單價:
26.3萬/坪
持分地坪:
0.6 坪
總現值:
22.9 萬
拍後增值:
6.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一種住宅區
丘時安
丘時安
法拍專員
經紀業:優室法拍屋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備內段 804地號,面積 46.1 m2,持分 5868/134400,16 萬
(第一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0,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26.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9)
1.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2年5月4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事務所人員稱:本件拍賣標的位於新北市樹林區(下同)啟智街80巷20號屋後,無路可達,無法確認占用情形。就此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關於土地相關形狀、坡度、臨路情形等,尚難以文字予完整描繪,請投標人自行持地籍圖至現場確認。
2.
本件因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實際占有部分,故拍定後不點交。
3.
據新北市政府地政局函稱,本件拍賣標的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為第一種住宅區,非屬公共設施用地。另依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函稱,本件拍賣標的係74使字第110號使用執照(71建字第1487號建造執照)之建築基地。又本件拍賣標的是否業經徵收、協議價購,或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向主管機關查明以行投標決策,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本件因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得標,則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者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證明。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倘主張優先承買者因故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均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6.
本件拍賣標的上之建物所有人,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等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此外,本件如有符合民法物權編施行法第8條之5規定者,亦得主張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拍賣標的倘非共有人或優先承買權人拍定,需相當時日踐行優先承買之通知,俟程序完備後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投標人注意。
7.
本拍賣公告所載不動產面積,係以查封時之謄本為依據,如地政機關於查封後實施重測,則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經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重測後面積與公告不符,聲請增減價金或撤銷拍賣。
8.
若於本件標的拍定日(含)以前,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強制執行等情形者,縱已拍定,法院亦得撤銷拍定,並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拍定人不得異議。
9.
刊登於網站或其他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法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法院公告欄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樹林區 備內段 804地號
46.1 m2 × (5868/134400) × 114,000 元 - 16 萬元
= 6.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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