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約定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係屬變更林邊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暨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專案檢討)用地,其中512地號係屬住宅區(應依林邊都市計畫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辦理,詳細細節規定請自行洽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詢(107‧12‧28屏府城都字第10787865601號實施);另
5.
542地號係屬道路用地(應依林邊都市計畫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辦理,詳細細節規定請自行洽都市計畫主管機關查詢(107‧12‧28屏府城都字第10787865601號實施,此三筆土地係屬應徵收而未徵收之公共設施保留地),其使用上有無相關法規之限制,應買人應先自行查明,拍定後其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應買人注意。本件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以公告變更者為準。以上資訊僅供投標人參考,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最新狀況為何。
6.
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該標的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拍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