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院於112年11月15日偕同估價人員履勘現場,拍賣標的屋內油漆潑落、廚房另有鋼筋外 露,現無人居住、無停車位。
2.
依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溪分局112年12月12日溪警分刑字第1120037077號函稱:拍賣之建物曾於112年8月17日發生簡0晏死亡案,有勘察相關紀錄資料。債權人於113年3月28日提出簡0晏 桃園地方檢察署相驗屍體證明書記載:自然死亡及其死因為心血管病變所致心因性休克,請 應買人參考、注意。
3.
刊登於新聞紙或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 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