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威88328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155號18樓之10

2拍 點交 待拍
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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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6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23 週四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大樓
總底價:
441.7
保證金:
88.4
總坪數:
12.3
坪單價:
36萬/坪
持分地坪:
2.1 坪
公告建坪:
12.3 坪
總現值:
62.8 萬
拍後增值:
-114.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住宅區
主建坪:
11.3 坪
附建坪:
1 坪
其他內容:
鋼筋混凝土/20層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桃園市 桃園區 大興段 175地號,面積 1,552.6 m2,持分 1368/300000,176 萬
(住宅區 )
2.
桃園市 桃園區 大興段 175-1地號,面積 5.3 m2,持分 1368/300000,0.8 萬
(河川區 )
3.
桃園市 桃園區 大興段 175-2地號,面積 0.8 m2,持分 1368/300000,0.1 萬
(河川區 )
建物 (1)
1.
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155號18樓之10,建號 1845,持分 1/1,264.8 萬
十八層:37.20合計:37.2 陽台1.45,露台1.91 (住家用、20層樓房鋼筋混凝土造)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5,總底價 552.2萬,保證金 110.5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本院查封筆錄,該標的物目前出租予第三人,租期自112年4月至113年3月,惟該租約於本 院查封後,已不得再轉為不定期租約,故本件標的應予點交。據第三人稱,本件標的無車 位。另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75-
2.
175-2地號為社區公設用地及花圃地。
3.
本件執行標的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 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 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 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 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於「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機關查訪探 詢,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定。
4.
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
5.
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六、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 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6.
本院業將查詢所得之資訊揭露於拍賣公告之上,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 是否有辦理徵收及協議價購等事,可能伴隨社會經濟情事而迭有異動,應買人於投標前自應 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有無使用上或取得上限制之情事,於綜合考量相關風險後再行投標或應 買。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7.
網路公告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 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3)
1.
桃園市 桃園區 大興段 175地號
1,552.6 m2 × (1368/300000) × 88,655 元 - 176 萬元
= -113.2萬元
2.
桃園市 桃園區 大興段 175-1地號
5.3 m2 × (1368/300000) × 4,400 元 - 0.8 萬元
= -0.8萬元
3.
桃園市 桃園區 大興段 175-2地號
0.8 m2 × (1368/300000) × 4,400 元 - 0.1 萬元
= -0.1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9
1拍 點交
30.7 坪 / 957 萬
2024/5/22
3拍 不點交
2.3 坪 / 35.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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