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法院 112俊74588

桃園市龍潭區成功段1425地號

2拍 點交 待拍
8,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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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列管
  • 2024/4/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4/2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8,440
保證金:
1,688
總坪數:
3,138
坪單價:
2.7萬/坪
持分地坪:
3,138 坪
總現值:
4,771.8 萬
拍後增值:
-3,668.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施詔峰
施詔峰
法拍專員
經紀業:復基有限公司
地 址:基隆市中正區正義路2巷47-1號2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桃園市 龍潭區 成功段 1425地號,面積 1,035.7 m2,持分 1/1,84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2.
桃園市 龍潭區 成功段 1430地號,面積 9,337.7 m2,持分 1/1,7,600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1)
1拍,2024/3/28,總底價 10,550萬,保證金 2,110萬,坪單價 3.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6)
1.
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425地號土地現為雜草地,1430地號土地部分為雜草地,部分有人在其上種菜。據債權人陳報,除共有人占有使用一 部分外,大部分之土地均荒廢無人耕作。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2.
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得標。
3.
優先承買權:
4.
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拍賣程序,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除買受人為 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2人以上願優先承買 者,以抽籤定之。
5.
本件拍賣土地如有第三人合乎民法第460-1條或土地法第107條所規定之承 租人者,該第三人有優先承買權。六、本件標的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該 條例第33條但書、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 機構經取得許可者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該條例第34條第2 項所定之證明文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軌,否則投標無效。
6.
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 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土地增值 (2)
1.
桃園市 龍潭區 成功段 1425地號
1,035.7 m2 × (1/1) × 4,600 元 - 840 萬元
= -363.6萬元
2.
桃園市 龍潭區 成功段 1430地號
9,337.7 m2 × (1/1) × 4,600 元 - 7,600 萬元
= -3,304.7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3,206.8 坪 / 647.2 萬
2024/5/9
2拍 不點交
83.3 坪 / 280 萬
2024/5/9
特拍 不點交
2.7 坪 / 512.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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