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金拍 113南金職亥84

臺南市後壁區嘉民段105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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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12
保證金:
22.4
總坪數:
31.3
坪單價:
3.6萬/坪
持分地坪:
31.3 坪
總現值:
137.7 萬
拍後增值:
2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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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4)
1.
臺南市 後壁區 嘉民段 105地號,面積 64.4 m2,持分 1/4,17.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2.
臺南市 後壁區 嘉民段 511地號,面積 211 m2,持分 429015/2110000,46.4 萬
(鄉村區 交通用地)
3.
臺南市 後壁區 嘉泰段 851地號,面積 109.5 m2,持分 186725/1094800,20 萬
4.
臺南市 後壁區 嘉泰段 852地號,面積 302.3 m2,持分 258461/3023100,28 萬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17,總底價 140萬,保證金 28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查封時,據債權人稱編號
2.
4號土地皆為道路用地。鑑價報告中記載,編號
3.
2號土地現為道路、部分屋簷;編號
4.
4號土地現為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本件不點交。
5.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共有人就各該共有之不動產有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人須就其有優先權之部分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且應按本拍賣同一條件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同一標之一部分行使,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不動產不得拒絕購買或承受。
6.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之規定,本公司及法院拍賣,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拍定人不得以物之瑕疵請求撤銷拍定。應買人於投標前應先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有無瑕疵,審慎投標。六、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但如有因拍定(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者,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7.
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人應自行注意。
8.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4)
1.
臺南市 後壁區 嘉民段 105地號
64.4 m2 × (1/4) × 13,300 元 - 17.6 萬元
= 3.8萬元
2.
臺南市 後壁區 嘉民段 511地號
211 m2 × (429015/2110000) × 13,300 元 - 46.4 萬元
= 10.7萬元
3.
臺南市 後壁區 嘉泰段 851地號
109.5 m2 × (186725/1094800) × 13,300 元 - 20 萬元
= 4.8萬元
4.
臺南市 後壁區 嘉泰段 852地號
302.3 m2 × (258461/3023100) × 13,300 元 - 28 萬元
= 6.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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