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259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地上目前為雜草及竹林,據債權人稱 無出租、無分管,據第三人廖文雄稱地上竹子為其所種植,經通知債務人 其未表示意見,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3.
259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
7.
259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 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份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 有部分比例定之。
8.
259地號為變更仁義潭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農業區之土地,應受都市計畫法 之相關規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