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3年1月31日現場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拍賣土地上有門牌號碼仁德區德崙路 428號、430號房屋及無門牌之紅磚瓦屋一棟坐落。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拍賣土 地屬住宅區,上有建物數棟。惟實際使用情形及建物坐落權源,投標人應自行 查明。
7.
依使用分區證明書所載,拍賣土地使用分區屬「住宅區」。就上開土地之 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等,其開發使用是否受相關法令、法規之限制,及 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及管制規定等是否於拍賣過程中有所變更,請投標 人自行查明。六、本件僅就土地應有部分拍賣,其上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建物占有權 源及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投標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共 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買,其他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
8.
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 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