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橋金拍 113橋金職申91

高雄市楠梓區後勁段二小段456地號

2拍 不點交 待拍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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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15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40.8
保證金:
28.2
總坪數:
13.1
坪單價:
10.7萬/坪
持分地坪:
13.1 坪
總現值:
91.5 萬
拍後增值:
-49.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第三種住宅區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楠梓區 後勁段二小段 456地號,面積 1,995 m2,持分 5/1152,28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2.
高雄市 楠梓區 後勁段二小段 658地號,面積 272 m2,持分 5/48,92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3.
高雄市 楠梓區 後勁段二小段 659地號,面積 1,472 m2,持分 5/1152,20.8 萬
(第三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1)
1拍,2024/4/24,總底價 176萬,保證金 35.2萬,坪單價 13.4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5)
1.
據地政人員於民國113年1月29日指界時陳稱本件456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座落、部分為巷道,659地號土地上有多棟建物座落、部分為空地,658地號土地上有紅磚瓦平房座落其上,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土地均拍賣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均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權。共有人如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一併優先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部分標的主張優先購買,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另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執行法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六、如有土地法第104條規定之地上權人、典權人、承租人,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之承租人,就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符合,請檢具相關文件,向執行法院主張優先承買。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5.
投標地址: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二路91號18樓之八。網址:HTTP://WWW‧TFASC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楠梓區 後勁段二小段 456地號
1,995 m2 × (5/1152) × 21,100 元 - 28 萬元
= -9.7萬元
2.
高雄市 楠梓區 後勁段二小段 658地號
272 m2 × (5/48) × 21,100 元 - 92 萬元
= -32.2萬元
3.
高雄市 楠梓區 後勁段二小段 659地號
1,472 m2 × (5/1152) × 21,100 元 - 20.8 萬元
= -7.3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2拍 不點交
24.8 坪 / 417.6 萬
2024/5/7
3拍 不點交
3.2 坪 / 38.4 萬
2024/5/8
特拍 不點交
22.5 坪 / 163.9 萬
2024/5/14
1拍 不點交
8 坪 / 5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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