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法院 112助梅2684

高雄市楠梓區楠都段二小段914地號

3拍 不點交 停拍 聲請撤回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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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8.4
保證金:
7.7
總坪數:
3.2
坪單價:
12.1萬/坪
持分地坪:
3.2 坪
總現值:
38.4 萬
拍後增值:
0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公園用地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914地號,面積 1 m2,持分 1/2,3.2 萬
(公園用地 )
2.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915地號,面積 20 m2,持分 1/2,35.2 萬
(第四種住宅區 )
拍賣紀錄 (3)
1拍,2024/3/12,總底價 60萬,保證金 12萬,坪單價 18.9萬/坪,流標
2拍,2024/4/9,總底價 48萬,保證金 9.6萬,坪單價 15.1萬/坪,流標
停拍,2024/4/22,停拍
法院筆錄 (4)
1.
本件標的土地於民國112年9月14日及11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914地號 土地為空地,915地號土地為空地(門牌興楠橫巷42號對面之空地);惟實際使用 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2.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3.
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且查無約定分管標的,拍定後不點交,各該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須就共有之標的 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僅能就本件部分拍賣標的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 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如上列拍賣標的之不動產,業經分割 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 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4.
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2)
1.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914地號
1 m2 × (1/2) × 23,698 元 - 3.2 萬元
= -2萬元
2.
高雄市 楠梓區 楠都段二小段 915地號
20 m2 × (1/2) × 37,200 元 - 35.2 萬元
= 2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8
3拍 不點交
22.1 坪 / 323.2 萬
2024/5/8
1拍 不點交
1.3 坪 / 40 萬
2024/5/8
3拍 不點交
2.7 坪 / 28.8 萬
2024/5/15
2拍 不點交
14.1 坪 / 184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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