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法院 112良91248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一路110巷1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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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其他
總底價:
262
保證金:
52.4
總坪數:
51.2
坪單價:
5.1萬/坪
持分地坪:
34.4 坪
公告建坪:
51.2 坪
總現值:
96.7 萬
拍後增值:
-50.3 萬
使用分區/類別:
主建坪:
51.2 坪
繆先生
繆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雄信不動產仲介經紀有限公司
地 址:高雄市楠梓區加仁路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高雄市 林園區 頂溪州段 348地號,面積 45.4 m2,持分 25/312,2 萬
2.
高雄市 林園區 頂溪州段 355地號,面積 88.6 m2,持分 25/312,4 萬
3.
高雄市 林園區 頂溪州段 350地號,面積 206 m2,持分 1/2,141 萬
建物 (1)
1.
高雄市林園區溪州一路110巷1號,建號 362,持分 1/1,115 萬
1層:84.602層:84.60合計:169.2
法院筆錄 (9)
2.
本院於90年10月15日查封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350地號土地上有門牌號碼溪州村110巷1號建 物,並據債權人稱為債務人自用;又本院於112年8月24日執行時,依地政人員指界稱
3.
355地 號為道路及巷道使用,未保登建物溪州一路110巷1號與其隔壁建物共同占用350地號,本件建物 目前為空屋,無人使用;另據鑑價報告稱348地號現況為道路及空地使用,350地號為本案未保存 登記建物坐落基地,355地號為溪州一路114至118號房屋前空地,因15米計畫道路尚未開闢完 成,現況有未保存登記建物占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7.
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8.
本件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且查無債務人是否有分管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六、本件348地號、355地號土地拍賣其應有部分,共有人各對其有應有部分之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應就其有應有部分之標的一併行使優先承買權,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 之。拍定人或承買人不得拒絕買受其餘部分。又本件350地號土地之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 優先承買權,惟不得僅就土地部分行使優先承買權,應連同建物部分一併買受。
9.
本件建物坐落之土地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 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權,得檢具相關權利證明文件於拍定後主張優先承買權。如有爭 議,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10.
本件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
11.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分割涉訟者,應即向本院陳報。拍賣之應有部分,於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形成判決確定之情形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12.
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投標人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13.
請投標人注意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土地增值 (3)
1.
高雄市 林園區 頂溪州段 348地號
45.4 m2 × (25/312) × 8,500 元 - 2 萬元
= 1.1萬元
2.
高雄市 林園區 頂溪州段 355地號
88.6 m2 × (25/312) × 8,500 元 - 4 萬元
= 2萬元
3.
高雄市 林園區 頂溪州段 350地號
206 m2 × (1/2) × 8,500 元 - 141 萬元
= -5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4/5/2
3拍 不點交
12.1 坪 / 32.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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