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土地使用分區為「泰山都市計畫」之「乙種工業區」。詳細土地使用分區 及限制、是否符合自身使用需求等事項,投標前請自行或透過專業代理 人,再向有關機關聲請調閱相關資料及查明確認。
3.
依現場履勘結果及鑑價機關表示,土地現況為新莊園社區旁之空地,其上 為雜木林,堆積有廢棄雜物。實際使用情形,投標前仍應自行查明。本件 土地依現況點交。
7.
拍定後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可能需相當時日(數月至數年不等)。若有優先承買權爭議,於該爭議確定時,始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
8.
刊登於新聞紙之公告、本院郵寄之通知、網路公告或以其他方式或管道標 示之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欄張 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