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366地號為相連之土地,現為空地,上有一搭設之車棚、果樹,434地號現 為巷道、空地;另據鑑價報告記載,
2.
365地號土地相連,臨約四米寬巷 道,現況有活動車棚、零星果樹及盆栽,部分為雜草空地,
3.
434地號現況 為道路。又本件434地號僅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 有人間有無分管契約不明,且前述地上物及農作物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其所有權歸屬及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影響原有法律關係,拍定後除
4.
434地號及上開地上物及農作物占用土地部分不點交外,其餘部分得依現 況點交。
7.
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六、434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剩餘之土地不得拒絕購買或承 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