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另標別一有地上權設 定,惟地上權人同意於拍定後拋棄地上權登記,地上權於拍定後塗銷。
5.
拍賣土地現況:標別一雜草、香蕉、火龍果樹,拍定後依現況點交。標別 二作為巷道使用,是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 交。
6.
本件拍賣土地查封時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 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7.
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規定或有其他法定優先承買權者,有 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自行查證並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