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本件拍賣之土地二筆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投標者應按編號逐宗標價,並書 明總金額,每宗價額之加總金額與書明之總金額不符時,以總金額為準。
3.
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130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131地號土地為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部分乙種工業區。
5.
131地號土地相連,其上有門牌號埔里鎮中山路三段271巷15號建物坐落,130地號土地尚有部分為巷道。債權人 代理人稱土地為共有人使用,無出租等語。本件拍賣之土地係拍賣所有權 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之土地上有第三人建物,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