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03建號建物坐落之基地。另本院於民國112年5月4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 不在場,按門鈴無聲亦無人回應,據社區管理員稱480建號建物現由債務人父親居住使用,惟其 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前往查明注意。本件均係以不動產現況拍賣,拍定後不得以面積不 符,請求增減價價金,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 不明,拍定後均不點交。
7.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依鑑定報告書所附新竹縣關西鎮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書所載為關西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公告實施(99.05.
8.
案住宅區(土地之 使用分區有變更之可能,應買人宜自行查詢)。
9.
480建號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 同992地號土地及503建號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六、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 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 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 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於應 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或相關機關查訪探詢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或投標,拍定後均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