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金拍 112北金職一125乙

新北市深坑區新土庫段535地號

1拍 不點交 待拍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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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4/22 更新
拍賣日期:
2024/5/8 週三 上午 10: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30
保證金:
6
總坪數:
3.7
坪單價:
8.1萬/坪
持分地坪:
3.7 坪
總現值:
13.5 萬
拍後增值:
-16.5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陳先生
陳先生
法拍專員
經紀業:104法拍網/透明房訊
地 址:桃園市桃園區莊敬路一段346號4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深坑區 新土庫段 535地號,面積 3,036 m2,持分 9/2240,30 萬
法院筆錄 (3)
2.
535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界稱,地上有門牌號碼為新北市深坑區北深路1段83巷23號、25號、35號建物坐落,其餘位於上開建物西側與南側之雜木林,土地使用分區屬一般農業區之農牧用地,按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點規定,該地為耕地,次按同條例第33條規定:「私法人不得承受耕地。但符合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請應買人注意。本件僅拍賣土地,上開建物不在拍賣範圍,佔用問題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而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法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1點第6款規定,其順位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7.
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本件執行費用、本件執行債權及其他優先債權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深坑區 新土庫段 535地號
3,036 m2 × (9/2240) × 11,033 元 - 30 萬元
= -1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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