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法院 112宇118811一

新北市烏來區堰堤段831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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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2/23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12/13 ~ 2026/03/12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96
保證金:
19.2
總坪數:
58.9
坪單價:
1.6萬/坪
持分地坪:
58.9 坪
總現值:
212.2 萬
拍後增值:
116.2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廣場兼停車場用地
張宏得
張宏得
法拍專員
經紀業:凌陽有限公司
地 址: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三段31號11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北市 烏來區 堰堤段 831地號,面積 194.7 m2,持分 1/1,96 萬
(廣場兼停車場用地 )
拍賣紀錄 (4)
1拍,2024/6/4,總底價 150萬,保證金 30萬,坪單價 2.5萬/坪,流標
2拍,2024/7/9,總底價 120萬,保證金 24萬,坪單價 2萬/坪,流標
3拍,2024/8/6,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應買,2024/8/19~2024/11/18,總底價 96萬,保證金 19.2萬,坪單價 1.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7)
1.
據地政人員現場指界稱,拍賣標的831地號土地上坐落有第三人游林雪妹所 有之門牌號碼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五段80巷2號建物及該建物北側之雜木林地, 惟該建物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應買人須自行解決土地及其上建物之 法律關係;其土地使用分區為廣場兼停車場用地。
2.
依經濟部水利署臺北水源特定區管理分署112年10月4日水臺建字第1120102 9690號函文所示,標的831地號土地屬(90年5月21日)變更台北水源特定區計畫 (含南、北勢溪部分)(第二次主要計畫通盤檢討)案之「廣場兼停車場用地」, 請投標人注意。
3.
本件拍賣標的為原住民保留地,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及原住民保 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原住民保留地之承受人以原住民為限,請 投標人注意。
4.
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 權,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 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5.
本件係拍賣土地所有權全部,其上建物不在拍賣範圍內,因該土地上有建 物坐落,故拍定後不點交,請投標人注意。
6.
分標拍賣:本件不動產依序拍賣,如其中一標或數標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優 先受償之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執行費用及本件執行債權時,其餘各 標雖達底價,亦不予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應買人不得異議。債務人亦 得於開標前到場,得當場指定開標順序。
7.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土地增值 (1)
1.
新北市 烏來區 堰堤段 831地號
194.7 m2 × (1/1) × 10,900 元 - 96 萬元
= 116.2萬元
鄰近待拍
2026/1/6
3拍 點交
61,271.4 坪 / 10,0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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