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法院 113利34401二

嘉義縣太保市田尾段田尾小段679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得標 57.2萬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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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2/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2/21 ~ 2025/05/2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7.2
保證金:
11.5
總坪數:
174.6
坪單價:
0.3萬/坪
持分地坪:
174.6 坪
總現值:
98.1 萬
拍後增值:
40.9 萬
使用分區/類別: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鄧賢武
鄧賢武
法拍專員
經紀業:台慶不動產
地 址:600嘉義市林森東路430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嘉義縣 太保市 田尾段田尾小段 679地號,面積 4,760 m2,持分 5421/44709,57.2 萬
(特定農業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11,總底價 89.3萬,保證金 17.9萬,坪單價 0.5萬/坪,流標
2拍,2025/1/8,總底價 71.5萬,保證金 14.3萬,坪單價 0.4萬/坪,流標
3拍,2025/2/12,總底價 57.2萬,保證金 11.5萬,坪單價 0.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1)
1.
679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種植農作物,其上另有宗祠(有無 占用需鑑界)。據債權人稱:為共有人陳東源、陳東順在種植使用。經通 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2.
679地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
3.
679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其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4.
679地號土地上之作物未一併拍賣,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
5.
679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稱之耕地,請 注意有本條例之適用。投標人若為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投標時應檢 附經主管機關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六、679地號土地為重劃區內耕地,耕地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連現耕地所 有權人依序有優先購買權(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
6.
679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第34-1條第4 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他共有人均 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購買人之應 有部分比例定之。
7.
679地號土地優先購買權之優先順序為:
8.
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之耕 地承租人;
9.
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之現耕他共有人;
10.
農地重劃 條例第5條規定之毗連現耕地所有權人;
11.
土地法第34-1條第4項規定之 共有人。
土地增值 (1)
1.
嘉義縣 太保市 田尾段田尾小段 679地號
4,760 m2 × (5421/44709) × 1,700 元 - 57.2 萬元
= 40.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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