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法院 113春26321

彰化縣芳苑鄉建平段813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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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56.3
保證金:
11.3
總坪數:
45.5
坪單價:
1.2萬/坪
持分地坪:
45.5 坪
總現值:
40.6 萬
拍後增值:
-15.7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建平段 813地號,面積 752.1 m2,持分 1/5,56.3 萬
拍賣紀錄 (5)
1拍,2024/12/24,總底價 110萬,保證金 22萬,坪單價 2.4萬/坪,流標
2拍,2025/2/4,總底價 88萬,保證金 17.6萬,坪單價 1.9萬/坪,流標
3拍,2025/3/4,總底價 70.4萬,保證金 14.1萬,坪單價 1,163.6萬/坪,流標
應買,2025/3/13~2025/6/12,總底價 70.4萬,保證金 14.1萬,坪單價 1.5萬/坪,停拍
停拍,2025/6/2,停拍
法院筆錄 (4)
1.
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據地政人員指稱:標的部分為建物占用,部分為空地, 建物未在拍賣範圍內且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不明,拍定後由拍定人自理。又共 有人間確實占有使用狀況不明,亦查無債務人現實佔有部分及有無訂立分管契 約,拍定後不點交。
2.
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3.
本件拍賣標的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應提 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則其餘共有人無優 先承買權。
4.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建物所有人如合乎土地法第104 條及民法第426 條之2 規定之承租人或地上權人之情形,該承租人或地上權人有優先承購權。 六、標的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又都市計畫內容如經依法公告變更,應 以公告變更者為準;又是否業經徵收或協議價購,或是否有其他使用上之法令 或行政管制不明,請投標人先行查明注意並評估衡量是否投標,拍定後均不得 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土地增值 (1)
1.
彰化縣 芳苑鄉 建平段 813地號
752.1 m2 × (1/5) × 2,700 元 - 56.3 萬元
= -15.7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15
2拍 不點交
147.9 坪 / 28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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