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據查封筆錄載:地政人員指稱,查封之296─165地號上有數棵果樹及雜木林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296─165地號現由債務人占有使用,無出租及出借等情事,請求就全部執行標的予以執行,拍定後現況點交。
2.
據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勢平坦、部分緩坡,地形呈不規則形;296─165地號北側臨2米路(私人所有),現況雜草,小部分果樹等使用。
3.
本件拍賣土地上之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未一併估價拍賣,拍定後地上物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
4.
本件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類別為農牧用地,係耕地,無三七五租約,私法人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如欲承買,須於標單內檢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之證明文件。
7.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佰玖拾肆萬肆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