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金拍 113雲金職雨438一

雲林縣褒忠鄉忠東段260地號

應買 不點交 待拍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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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2/20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2/27 ~ 2025/05/26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202.2
保證金:
40.5
總坪數:
70.8
坪單價:
2.9萬/坪
持分地坪:
70.8 坪
總現值:
260.9 萬
拍後增值:
58.7 萬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2)
1.
雲林縣 褒忠鄉 忠東段 260地號,面積 870 m2,持分 1/9,105.3 萬
2.
雲林縣 褒忠鄉 忠東段 270地號,面積 3,438 m2,持分 2/50,96.9 萬
拍賣紀錄 (3)
1拍,2024/12/25,總底價 315.7萬,保證金 63.2萬,坪單價 4.5萬/坪,流標
2拍,2025/1/22,總底價 252.7萬,保證金 50.6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3拍,2025/2/19,總底價 202.2萬,保證金 40.5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
2.
270土地與鄰地混合使用,部分種植毛豆,部分為雜草。農作物何人種植未經債權人及債務人查報,如拍定後有收取權人主張權利,應由買受人自行協議,法律關係請自行處理,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賣土地係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共有人間亦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3.
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特別變賣,請投標人具狀應買。
4.
應買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佰零貳萬貳仟元,以先行具狀應買者得標。
5.
無他項權利設定。
6.
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得標人如為共有人時(如係共同投標,投標人均應係共有人),則其餘共有人,即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應就其擁有之應有部分一併行使之,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倘有2人以上主張優先承買時,則由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六、耕地承租人,須提出證明文件,始有優先承買權(耕地三七五減租條例第15條、土地法第107條、民法第460條之
7.
8.
是否欠繳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工程受益費不明,拍定人應繳清後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土地增值 (2)
1.
雲林縣 褒忠鄉 忠東段 260地號
870 m2 × (1/9) × 16,600 元 - 105.3 萬元
= 55.2萬元
2.
雲林縣 褒忠鄉 忠東段 270地號
3,438 m2 × (2/50) × 7,300 元 - 96.9 萬元
= 3.5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18
3拍 不點交
24.1 坪 / 96.3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1.3 坪 / 3.3 萬
2025/6/26
特拍 不點交
12.6 坪 / 24.9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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