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法院 113天21017乙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10鄰松仔?102之2號

特拍 點交 待拍
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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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5/14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5 週四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透天
總底價:
49.1
保證金:
9.9
總坪數:
23.6
坪單價:
2.1萬/坪
持分地坪:
14.3 坪
公告建坪:
23.6 坪
總現值:
19.8 萬
拍後增值:
-14.8 萬
使用分區/類別: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主建坪:
21.7 坪
附建坪:
1.9 坪
其他內容:
加強磚造/2層
陳廣田
陳廣田
法拍專員
經紀業:群義房屋 尚順加盟店 金莎房屋仲介有限公司
地 址:苗栗縣頭份市尚順路3號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龍城段 1735地號,面積 189 m2,持分 1/4,34.6 萬
(鄉村區 乙種建築用地)
建物 (2)
1.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10鄰松仔?102之2號,建號 39,持分 1/4,2.9 萬
一層:62.74合計:62.74 (住家用、加強磚造、1層)
2.
苗栗縣後龍鎮龍坑里10鄰松仔?102之2號,建號 59,持分 1/4,11.6 萬
一層:76.91二層:147.42合計:224.33 雨遮24.61平方公尺 (住家用、加強磚造、鐵皮造、2層)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9,總底價 85萬,保證金 17萬,坪單價 3.6萬/坪,流標
2拍,2025/2/6,總底價 68萬,保證金 13.6萬,坪單價 2.9萬/坪,流標
3拍,2025/3/6,總底價 54.4萬,保證金 10.9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應買,2025/3/18~2025/6/17,總底價 54.4萬,保證金 10.9萬,坪單價 2.3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民國113年8月29日現場查封時,建物
2.
二樓均擺放雜物,建物二樓有兩位第三人稱係江 姓共有人之前妻及兒子,並稱係該共有人同意其居住於二樓。
3.
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 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 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4.
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 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本標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5.
本件暫編第59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 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且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 意。
6.
本件暫編第59建號建物,總面積為248.94平方公尺(含第1至2層及雨遮),其中第1層60.69 平方公尺占用鄰地1733地號,第2層60.69平方公尺占用鄰地1733地號,占用鄰地部分一併計算 面積,請應買人注意。
7.
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8.
本件分標拍賣之不動產,如其中一標或數標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債權及費用,其餘雖達底價 亦不為拍定,縱為拍定,亦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又債務人得到場指定欲指定之標的 物,否則由本院指定。
土地增值 (1)
1.
苗栗縣 後龍鎮 龍城段 1735地號
189 m2 × (1/4) × 4,200 元 - 34.6 萬元
= -14.8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
2拍 不點交
47.2 坪 / 372 萬
2025/6/10
3拍 不點交
32 坪 / 169.6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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