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 113豪25210一

新竹縣尖石鄉秀巒段495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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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4/29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5/27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6.4
保證金:
3.3
總坪數:
312.6
坪單價:
0.1萬/坪
持分地坪:
312.6 坪
總現值:
10.3 萬
拍後增值:
-6.1 萬
使用分區/類別: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王浩
王浩
法拍專員
經紀業:無
地 址:無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秀巒段 495地號,面積 3,100 m2,持分 1/3,16.4 萬
(山坡地保育區 農牧用地)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7,總底價 32萬,保證金 6.4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2拍,2025/2/18,總底價 25.6萬,保證金 5.1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3拍,2025/3/25,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應買,2025/3/31~2025/6/29,總底價 20.5萬,保證金 4.1萬,坪單價 0.1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10)
1.
本院於民國113年7月15日至現場查封,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拍 賣土地無路可達,目視所及均為雜樹林,惟其相關實際情形仍請應買人自行前 往查明注意。本件拍賣土地之範圍、位置、通行權與使用現況,拍定後應自行 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本院不代為處理。本件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間有 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2.
本件分
3.
2標,依序分別拍賣,如任一順序賣得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土 地增值稅、地價稅、債權等,其他順序即停止拍賣,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 銷。如有兩順序以上所拍得之價金均足以清償執行費、土地增值稅、地價稅、 執行債權等,僅保留價低者之拍賣程序,請應買人注意。
4.
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5.
土地之編定使用種類: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六、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 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 聲請撤銷拍賣。
6.
拍賣土地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定一 般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關或 農業試驗研究所機構經取的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 業企業機關或農業試驗研究所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件。應買人如不符合上開規定而應買並拍定,致不能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 負責任。如撤銷拍定而再拍賣並應負賠償其差額責任。
7.
本件為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應具原住民身分,並應於投標時提出戶籍謄 本等證明文件,證明確屬原住民無訛,始得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8.
本件係拍賣土地之應有部分,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 有物形成判決確定、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成立調 解或和解者,執行法院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9.
本標係拍賣共有土地之應有部分,共有人有依本拍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 惟如拍定人為有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時,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又如有多 數共有人願優先承買者,則按權利比例共同承買。
10.
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 之地價稅。
土地增值 (1)
1.
新竹縣 尖石鄉 秀巒段 495地號
3,100 m2 × (1/3) × 100 元 - 16.4 萬元
= -6.1萬元
鄰近待拍
2025/6/30
3拍 不點交
2,401.9 坪 / 55.1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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