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法院 112誠38302

新北市貢寮區雞母嶺段雞母嶺小段632-2地號

特拍 不點交 待拍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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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6/5 更新
拍賣日期:
2025/6/24 週二 下午 02:30
案件種類:
土地
總底價:
10.5
保證金:
2.1
總坪數:
21.6
坪單價:
0.5萬/坪
持分地坪:
21.6 坪
總現值:
6.5 萬
拍後增值:
-4 萬
使用分區/類別:
農業區
貴格代書
貴格代書
法拍專員
經紀業:貴格地政士事務所
地 址: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2號8樓

詳細法拍資料


土地 (3)
1.
新北市 貢寮區 雞母嶺段雞母嶺小段 632-2地號,面積 2,706 m2,持分 1/56,3.2 萬
(農業區 )
2.
新北市 貢寮區 雞母嶺段雞母嶺小段 632-3地號,面積 727 m2,持分 1/56,1.1 萬
(農業區 )
3.
新北市 貢寮區 雞母嶺段雞母嶺小段 633地號,面積 571 m2,持分 1/56,6.2 萬
(農業區 )
拍賣紀錄 (4)
1拍,2025/1/21,總底價 20萬,保證金 4萬,坪單價 2.8萬/坪,流標
2拍,2025/2/18,總底價 16萬,保證金 3.2萬,坪單價 0.7萬/坪,流標
3拍,2025/3/18,總底價 12.9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應買,2025/3/28~2025/6/27,總底價 12.9萬,保證金 2.6萬,坪單價 0.6萬/坪,流標
法院筆錄 (8)
1.
他項權利設定情形:無。
2.
民國113年1月3日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
3.
632之2地號土地係位 於貢寮區雞母嶺街2號建物後方處之土地,現況部分為雜木林,部分為貢寮區雞 母嶺街1號建物部分占用;
4.
632之3地號土地係部分為貢寮區雞母嶺街2號建 物右側部分占用,部分為前開建物右側之無門牌鐵皮建物部分占用,部分為貢 寮區雞母嶺街2號建物前方空地及道路;
5.
633地號土地係為貢寮區雞母嶺街 2號建物占用。地政機關指界位置僅供參考,相關占用情形應以實際測量結果為 準。又據土地登記謄本記載,地號633號土地上有1筆地上建物(雞母嶺段雞母 嶺小段75建號),請應買人特別注意。本件執行標的依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 為農業區,其開發使用所受之相關法令限制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另本件拍賣之 標的僅包含土地之應有部分,其上之建物、地上物等均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內, 又道路部分之土地是否成立公用地役關係不明,拍定後之法律關係均須由拍定 人自理,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6.
本件拍賣之不動產,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 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主張優先承買之共有人就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 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 (或承受)。
7.
本件拍賣標的之應有部分,倘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地 上建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規定者,有優於土地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8.
本件拍賣土地之耕作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7條第1項或民法第460條之1第1 項規定,就該土地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拍定後需調查優先承買權人是否優先承買,有時耗時甚久,請應買人 斟酌,並待優先承買權確定後,本院另行通知,拍定人再行繳納剩餘價金(勿先 行繳納),本院始得依法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特別注意。
土地增值 (3)
1.
新北市 貢寮區 雞母嶺段雞母嶺小段 632-2地號
2,706 m2 × (1/56) × 680 元 - 3.2 萬元
= 0.1萬元
2.
新北市 貢寮區 雞母嶺段雞母嶺小段 632-3地號
727 m2 × (1/56) × 680 元 - 1.1 萬元
= -0.2萬元
3.
新北市 貢寮區 雞母嶺段雞母嶺小段 633地號
571 m2 × (1/56) × 2,300 元 - 6.2 萬元
= -3.9萬元
鄰近待拍
2025/7/2
2拍 不點交
4,557.9 坪 / 581.4 萬
2025/7/1
3拍 不點交
120.2 坪 / 13.8 萬
2025/7/1
3拍 不點交
76.7 坪 / 8.7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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